桃園市同安國民小學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親師座談會
壹、 校務宣達:
*總務處宣導:校園安全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校園安全,放學後,不開放小朋友回教室拿功課。
二、請節約用水、用電,共同節能減碳。
三、請發揮愛校公德心,請勿隨意丟棄垃圾及毀損校園公物。
四、請遵守校園的開放時間,確保教學品質及學生安全。
五、本校內外都有工程施作中,請提醒學童勿靠近施工警戒區,以維安全。
六、徵求校園綠美化與水電修繕志工。
*學務處宣導
※有關開學後校園COVID-19防疫措施如下:
A.111/9/12之前,班級如有確診學生,停課3日(停課時間與復課時間由學校計算),確
診學生居家7日(居隔結束無症狀者返校上課,不必快篩,返校日依據衛生局開立居隔
書計算為主,學校不發快篩劑),班級其他學生復課前快篩(學校發快篩劑)。
B.班級學生家屬為確診者,該生居家7日(居隔結束返校上課前須快篩陰性,該生返校日
依據衛生局開立居隔書計算為主,學校不發快篩劑)。
C.上開7日為依據3+4規定,111/9/12以後依據公文相關新規定再行公告。
D.進校前一樣實施體溫測量。
E.校外人士(含家長)維持入校管制措施。
一、預防登革熱、腸病毒、新冠病毒、流感…等疾病,衛教注意事項請配合:
(一)學生若發燒(38度C以上)請家長衡情送醫治療,並在家休息,以免群聚感染,並落實生病不上學。
(二)班級教室已加強500PPM漂白水進行環境消毒,家庭方面可同步加強洗手與擦拭。
(三)學生患病就醫,請家長務必通報班級導師,導師再回報衛生組。
(四)預防登革熱,請徹底清除家中內外積水容器,依「巡、倒、刷、清」原則清除病媒蚊孳生源。
(五)狂犬病「二不二要原則」:不碰觸野生動物、不棄養家中寵物、要為貓狗打疫苗、要為狗隻繫鏈條。
(六)書包輕一點,快樂多一點,書包重量不超過體重的12.5%。
(七)防菸拒檳反毒,愛惜身體,洗手、刷牙兼漱口。
(八) 視力保健,用眼30分鐘休息10分鐘「3010」。
(九)教育部推廣,促進「健康體位」之五大核心能力「85210」
8:天天睡滿八小時
5:天天都要五蔬果
2:使用電子用品不超過二小時
1:每一天要運動30分鐘以上
0:零氣泡飲料,多喝白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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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週一及週四課後社團活動,預定10/3(一)開課;週二及週五晨間運動社團,預計10/4(二)開課,
三、本校訂於10月15日(六)舉行111學年度學校暨社區運動會,敬邀各位家長蒞臨
指導。
四、請讓學生吃完早餐才上學,以確保學生健康,到校後全心投入學校各項活動。
五、請注意學童放學後之安全及生活作息,避免學生在外遊蕩、流連網咖或隨意穿越馬路,以確保學童安全。
六、品格與家庭教育,是孩子人生的重要基石,請家長關心孩子的言行舉止,重視親子的親密互動。
七、學童接送區汽機車、常保淨空,以利所有家長接送,目送學童進出校門即可。
八、請家長協助指導孩子,上下學若有導護崗哨,請務必經由導護崗哨過馬路;若無導護崗哨,請務必遵守交通安全四守則,避免發生危險。
九、孩子如由安親班接送上、下課,請家長多注意接送車輛的安全與合法性。1.黃色幼童專車不得載送國小學童;2.接送車輛不得改裝,避免超載或違法使用的情形發生;3.接送專車需配置隨車人員。4.相關訊息可參考「桃園市E路平安網」。
十、為共同維護校園安全,煩請家長將學生送至校門口後,讓孩子自行進入學校,勿
再陪同進入,以利本校校園安全維護工作之落實與推動。
十一、縣府為管控學童食的安全,已建置「桃園縣學校午餐食材登錄平台」,隨時掌控油
品食材來源,本校網頁右側有建立連結,歡迎家長隨時上網查看關心。
十二、本校積極推動友善校園運動,以倡導校園反霸凌觀念,提供學童安心快樂學習環
境;本校設置之反霸凌專線:3269251-337;市府之反霸凌專線:0800-775889,
3322101-7450,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校園霸凌一定是嚴重的校園偏差事
件,但嚴重的校園偏差事件卻不一定是校園霸凌事件」,有關霸凌相關定義與防制
說明,請參閱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檔案下載/校園霸凌知多少-家長手冊,另
檢附本校校園霸凌事件調查申請書供參)
十三、有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本校皆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完成通報,後
續調查救濟途徑,檢附「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暫不申請調查同
意書」與「校園性平事件申請書」供參。
十四、父母具有管教子女的義務與權利,而民法第1085條亦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
內懲戒其子女」。民法賦予父母懲戒權之目的係在於保護、教養子女,而非將子女
視為父母之財產而得任意加以懲戒,或以「不打不成器」來合理化不當的管教。
因此需在保護教養的必要範圍內,依照家庭環境;子女的性別、年齡、健康與性
格;以及過錯的輕重程度等情況定其程度,如果逾越必要的範圍則為過度懲戒,
甚至已經構成虐待子女的事實。所以,父母親對於子女的管教與虐待行為是不一
樣的,其間的差異說明請參閱教育部家庭教育網
https://moe.familyedu.mo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236&pid=2313,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於管教過當行為,教育人員有依法通報之
責任與義務。
十五、CRC資訊網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https://crc.sfaa.gov.tw/)兒童權利公約是最具普世
性的國際公約,我國自103年11月20日立法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決心
國際兒權保障規範為標竿,全方位構築守護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
十六、因應每年登革熱疫情,本校已研擬以下策略並持續作業中:
(一)低樓層教室開始加裝紗窗紗門。
(二)依據各班需求採購捕蚊燈、電蚊拍與防蚊液。
(三)各班級與環境區域確實完成積水容器的清除。
(四)請衛生局函請水利局做學校週邊溝渠的清潔。
(五)加強宣導學童勿接近草叢,以降低蚊蟲叮咬機率。
(六)學童可視情況穿著長袖,以降低蚊蟲叮咬機率。
十七、水域安全宣導:
提醒注意學生出遊安全(倘要進行水域活動,請務必選擇在設有合格救生員及救生設備之游泳池、海水浴場等,避免前往易發生溺水事件之區域,如無救生員海邊、河川、溪流、釣魚池及埤塘等),請家長共同關心學生安全。
十八、配合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公布有關新冠疫情相關防疫措施,請家長即時上學校首
頁瀏覽訊息並與班級導師保持連繫,以配合相關規定。
*教務處宣導
一、本學期課後照顧服務開設八班,每日放學後至17:30止,目前均已滿班,可以到教務處登記候補。
二、深耕語文,推動讀經教育:弟子規、論語、唐詩等,請家長提醒學童勤加背誦,並請家長抽空進行親子共讀。
三、本學期10/15(六)學校暨社區聯合運動會。10/17(一)補假一天。11/10-11(四、五)期中成績評量,一年級除外。1/10-11(二、三)期末成績評量。1/19(四)結業典禮。1/20(五)寒假開始。
*輔導室宣導
一、學童在學習或是情緒有困擾,家長可向導師或輔導室提出,輔導室設有學生諮商輔導專業人員,隨時提供必要之協助。
二、學生的身心上若有需要特別的照顧或養護時,請您附上醫生書面囑咐文件影本,方便安排助理人員或輔導人員協助。
三、對於學童若有學習嚴重落後之狀況,輔導室規劃晨間及課後時段,安排相關志工及教師進行課業補救教學,除此之外,亦請家長全力配合指導。
四、家長監護權若只歸屬一方時,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以利維護您的監護權。
五、家庭教育是人生第一門課,家長的角色最為要緊!輔導室將舉辦多場家庭教育活動,屆時將公告於校網,竭誠邀請家長參加,共同分享成功之親子教養經驗,藉以提升家庭教育功效,成就更多學童的美好人生。
六、請家長充分信賴學校優質教育團隊,學生的完美成長端賴家長的信任,在親師充分的溝通與信任下,學生將在各方面能有長足的成長與進步。
*幼兒園宣導
一、 請配合幼兒園(教保服務機構)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幼兒有居家隔離、 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發燒或急性呼吸道感染之幼兒不得入園」。
二、 本學期開始,凡幼兒之午休棉被等私人物品,請家長每週攜回清洗,確保整潔。
貳、討論題綱
1. 組織班親會,任務編組協助班級經營。
2. 溝通教師教學理念及班級經營策略。
3. 介紹學校網頁與班級網頁,宣導教育部全民資安素養網。
4. 親子教養經驗分享。
附件1.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申請書 密件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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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事件 □性騷擾事件 □性霸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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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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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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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
□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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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填寫
被害人姓名:
與被害人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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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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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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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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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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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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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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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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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或就學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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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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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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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村里 路 段巷 弄 號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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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事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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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姓名
(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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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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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服務或就學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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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悉─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無
□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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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於
□ 不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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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以○口頭○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其他方式,向
提出 □調查申請 □報案 □訴訟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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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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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上午□下午 時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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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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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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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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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對處理的期待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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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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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或委任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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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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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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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委任代理人須檢附委任書。
2.
學校或主管機關經證實申請人有誣告之事實,應依法對申請人為適當之懲處。
3.
學校或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請調查或檢舉時,應於三個工作日內將該事件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於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不受理之書面通知應敘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或檢舉人申復之期限及受理單位。
4.
申請人或檢舉人於前項之期限內未收到通知或接獲不受理通知之次日起二十日內,得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學校或主管機關提出申復。
5. 學校或主管機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應於受理申請或檢舉後二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得延長之,延長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一個月,並應通知申請人、檢舉人及行為人。
6. 在申請程序中,申請人、原處分單位或其他關係人,就申請事件或其牽連之事項,提出民事訴訟、刑事訴
訟或行政訴訟者,應即通知學校性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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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面)
----------------------處理情形摘要(以下申請人免填,由接獲申請單位自填)------------------------
收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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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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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
同安國民小學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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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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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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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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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269251分機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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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申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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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上午□下午 時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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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紀錄經向申請人朗讀或交付閱覽,申請人認為無誤。
紀錄人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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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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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員須熟讀備註
1.本申請書填寫完畢後,「收件單位」應影印1份予申請人留存。
2.本申請書所載當事人相關資料,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者外,應予保密;負保密義務者洩密時,應依刑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處罰。
3.學校或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請調查或檢舉時,應於三個工作日內將該事件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調查處理,於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不受理之書面通知應敘明理由,並告知申
請人或檢舉人申復之期限及受理單位。
4.在申請程序中,申請人、原處分單位或其他關係人,就申請事件或其牽連之事項,提出民事訴訟、刑事訴
訟或行政訴訟者,應即通知學校性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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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陳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2.
桃園市桃園區圖安國民小學 校園霸凌事件調查申請書 密件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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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霸凌□言語霸凌□肢體霸凌□反擊型霸凌□網路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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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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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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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
□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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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被行為人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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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或護照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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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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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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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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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為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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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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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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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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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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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或護照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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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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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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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另外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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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事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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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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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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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上午□下午 時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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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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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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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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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對處理的期待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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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
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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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條列附件,並檢附之,無者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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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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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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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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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調查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申請人及受委任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聯絡電話。
2.學校或主管機關經證實申請人有誣告之事實,應依法對申請人為適當之懲處。
3.學校或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請調查或檢舉時,應於三個工作日內將該事件交由所設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處理,應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並於受理申請之次日起二個月內處理完畢,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調查及處理結果,並告知不服之救濟程序。
4.申請人或行為人對學校調查及處理結果不服者,得於收到書面通知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學校申復。
5.學校受理申復後,應交由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於三十日內作成附理由之決定,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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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面)
處理情形摘要(以下申請人免填,由接獲申請單位填寫)
收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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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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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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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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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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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電話
|
03-3269251-310
03-326925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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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申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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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上午□下午 時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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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紀錄經向申請人朗讀或交付閱覽,申請人認為無誤。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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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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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員須熟讀備註:
1.本申請書填寫完畢後,「收件單位」應影印1份予申請人留存。
2.本申請書所載當事人相關資料,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者外,應予保密,負保密義務者洩密時,應依刑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處罰。
3.學校或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請調查或檢舉時,應於三個工作日內將該事件交由所設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處理,應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並於受理申請之次日起二個月內處理完畢,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調查及處理結果,並告知不服之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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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陳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3.
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暫不申請調查同意書
本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經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告知並已知悉校安事件(序號: )樣態與權益範圍,本人保留申請調查權利,現階段暫不申請調查。
此致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
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簽名: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藝術活動